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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学院申请专项奖学金的说明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5-09-21 浏览次数: 813

还未申请专项奖学金(包括校设竺可桢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单项奖学金和各种外设奖学金,详见http://www.xgb.zju.edu.cn/),学工部9月20日发《关于做好2004-2005学年本科学生学年小节和评奖评优的通知》的附件),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打印“浙江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学院。

申报时请注意:

1. 申请表格式不可随意变动,打印时要注意“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要有班主任推荐意见 。

2. 相关证明材料仅需附二份,但需包括:
a) 申请时要附所有学年的成绩单

b)表内相关获奖、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需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3. 截至时间至9月23日22:00(宝钢、光华已经截止);

4. 申请表各班统一交至班长处,一起交至紫金港蓝田6舍201办公室,逾期不候;

5. 咨询电话:88206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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