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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活动的通知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6-05-15 浏览次数: 228

根据浙大研工[2006]5号文件《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提高创新素质、登攀科技高峰�学习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术成果评比范围:我校所有研究生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0日在浙江大学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译著)和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以研究生培养处录入的数据为准)

二、“学术之星”申报需研究生本人将学术及科技成果登记表填写后交学院研究生科,学院研究生科汇总后,提交学院讨论,每个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三、各学院推荐“学术之星”候选人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30日下午。并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及科技成果登记表》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玉泉校区教11-221)郑老师。(电话:87951447,E-mail:zxe@zju.edu.cn)

四、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分学科评选十名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6年5月15号

附件:

20060515163829_学术之星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