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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转]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6-09-03 浏览次数: 317

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级学生的认定工作在开学一个月内完成。请各学院要求班主任根据学生上交的《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会同班团组织认真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考察其在校期间的消费情况。并结合学生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等有关情况(学生资助办公室在下周将缓交名单反馈给各学院),认真做好2006级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一般按不超过总数的20%确定。

二、经济困难生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一式一份)(学工处主页下载),交学院留存。学院汇总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一览表(新生)》于2006年10月1日前送学工部处建档。同时电子稿发至xx@zju.edu.cn。

三、老生的调整工作也开始进行。新增的经济困难生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一式一份)(学工处主页下载),交学院留存。学院汇总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调整名单(老生)》,于2006年9月10日前送学工部建档。同时电子稿发至xx@zju.edu.cn。

四、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整个资助工作的基础。各学院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深入了解情况,把真正困难的同学列入名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