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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05-200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的通知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6-09-23 浏览次数: 1800

理学院05-06学年评奖评优通知
根据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议的意见,2005-200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定,除竺可桢奖学金等荣誉特别高的奖学金以外,其他均下放到各学院。学校将根据各类奖学金的来源以及各学院参评学生人数,将评奖、评优名额分配到各学院,由各学院具体组织评审。
理学院仍旧按照去年排名方法,各个专业的排名及体育达标成绩在各班工作小组组长那里。感觉排名有问题请到蓝田理学院201办公室咨询,电话88206432,徐老师。如果体育有问题,请到西一五楼公体部咨询,并将改后的成绩交201办公室。体育不合格无法评奖。
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不用申请,其他需要申请的奖学金请大家填好后统一交各班工作小组组长,组长于2006年9月30日17:00前交 201办公室(玉泉、西溪可以交在玉泉)。
1、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浙大发学[2005]40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实施办法》执行。
2、校设奖学金评定
按浙大发学[2005]29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比及管理条例(2005年7月修订)》执行。
竺可桢奖学金12名,由各学院推荐,由学工部进行初审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评审。竺可桢荣誉学院03、04级学生在竺可桢荣誉学院参评。
3、荣誉称号评定
按照浙大发学[2005]30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执行。
4、关于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申请表见附件。如果已经由学校部门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不用再申请。
5、校外设奖学金考虑到名额比较少,一般希望申请者专业排名在前30%(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或学校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高年级同学优先。
6、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只需在05-06学年内符合以下任一个条件即可:
①参加创新一等奖评选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
b、获“挑战杯”及其他国家级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c、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特等奖;
d、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学术刊物(A类)上发表;
e、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f、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g、其他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成绩者。
②参加创新二等奖评选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三等以上奖;
b、作品入选全国

附件:20060923160625_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20060923155507_外设奖学金.doc   20060923155458_先进班级申请表.doc   20060923155450_优秀学生干部.doc   20060923155439_外设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