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同学:
NSEP是我校从自今年起开展的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 ( NSEP : 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理学院的申请已正式开始,截止于11月20日。现将NSEP介绍如下:
一、项目申请原则:
1、以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纲领性文件精神核心。
2、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3、强调项目的实践性,侧重于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及完善资助的管理和教育的工作模式的调查研究。
二、项目申请事项:
1、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拟立10-15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5000元;一般项目拟立45-55项,每项资助经费1000-2000元。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先预支60%,结项验收后再支余下的40%。
2、本项目的申请对象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经济困难生,或服务于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的学生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必须由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
3、 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大学第二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书须有负责人签名,经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直接报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联系人杨慧蓉,联系电话:88206586,电邮:yanghr@zju.edu.cn)。申请项目者应明确完成时限,重点项目在2007年5月前完成,一般项目在2007年3月前完成。要求撰写项目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并提供相应的实践活动图片等资料。
4、为提高同学们申请和实施NSEP项目的水平,学工部将于本月17号左右组织项目推介会,介绍NSEP项目的申报、组织和评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同时安排上期获奖同学介绍经验与体会。欢迎同学们踊跃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获奖项目的负责人和参加人(限5人)记第二课堂学分0.5-3分(详见《关于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规定》)。
三、理学院申请程序
1、 学生详细阅读以上项目介绍,自发形成项目组;
2、申请者填写申报书(请到理学院办公网重点提示栏内下载附件),注意每个项目必须由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
3、将申请书交由学院审核(紫金港校区蓝田六舍203办公室谭老师),截止于11月20日17时。
4、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学工部。
理学院学工办
2006.11.7.
20061107092345_NSEP立项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