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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为2006年进站的非委托培养学科博士后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的通知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6-11-10 浏览次数: 269

各学院,各位博士后: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6]53号)文件及人事处《关于调整部分在站博士后待遇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决定为2006年1月1日以后进站的非委托培养学科博士后办理职工医疗保险。为及时办理医保卡,请下列人员(名单附后)于2006年11月16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照片1张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12室)。
联系电话:87952423
联系人:赵雪珍 李荣华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附件:可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博士后人员名单

附件:

20061110115349_20061191513518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