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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就业中心关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浙江大学毕业生进沪就业上交省优/校优证书复印件的通知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7-06-11 浏览次数: 142

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通知,凡是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浙江大学毕业生,如果被评为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必须在6月12日(周二)下午3:00之前将省优、校优证书的复印件交到就业中心(玉泉校区永谦学生活动中心B106室)。我中心将所有证书复印件汇总后快递至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