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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7-09-12 浏览次数: 369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06-2007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定从2007年9月开始,为做好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内容:

1、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浙大发学[2005]40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

2、校设奖学金评定

按浙大发学[2007]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执行。

竺可桢奖学金12名,由各学院推荐,学工部进行初审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竺可桢学院04级、05级、06级学生在竺可桢学院参评。

3、荣誉称号评定

按照浙大发学[2007]6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执行。

4、外设奖学金评定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学院,由各学院根据奖学金要求评定:(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学院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5、特别奖学金评定

按照浙大发学[2007]17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将各类获奖材料于10月16日前报学生工作处。竺可桢奖学金报奖材料于9月25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2、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请于 9月17日前将各学院2006-200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与奖学金评定细则书面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学院盖章),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zhuzx@zju.edu.cn.

3、各学院要将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初评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充分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

4、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填写“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申请各类外设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学院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统一申报表”。(申请外设奖学金学生必须同时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提交,网址http://10.10.10.25/xgxt).

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

申请先进班级的须报送先进班级事迹材料一份,并填写《浙江大学先进班级评审表》。

申报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申报表”,并由学院统一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统一申报表”。

以上表格均可在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网站(http://10.10.10.25/scholarship)上下载,申请者请根据要求填写。

5、在校级学生组织和社团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主管部门于9月20日前将考核优秀的学生的名单送达各学院并送学生工作处备案,由学院统一审核上报学生处(不占学院名额)。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必须由学院统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统一申报表”。

6、各学院获奖名单确定后,在学校预公布学年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名单1周内,如有异议,经核实可调整,学校发文后即为最终名单。

党委学工部

学生工作处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注:
相关文件以及表格请登录http://10.10.10.25/schola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