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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竺可桢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7-09-14 浏览次数: 716

2006-2007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定从2007年9月开始.鉴于竺可桢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定工作必须早于其它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竺可桢奖学金
1、竺可桢奖学金申请条件:
“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 ,奖励金额15000元,每学年评选本科生12名。竺可桢奖学金在当学年其他奖项评选之前先行评选,获奖人选在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至少两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至少两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本学年学院预评通过的);
(2)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2、申请办法:
请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同学于9月18日中午12:00之前将《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填好(见附件)及3000字的个人先进事迹说明(附生活近照一张)交至紫金港蓝田学园六舍203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稿件于tanchao@zju.edu.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X级X专业X班X同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


二、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1、研究创新奖学金申请条件: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一等奖和二等奖,但每人每学年限获一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和具体条件分别如下:
(1)一等奖奖励金额10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
②获“挑战杯”及其他国家级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③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特等奖;
④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学术刊物(A类)上发表;
⑤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⑥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⑦其他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成绩者。
(2)二等奖奖励金额5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三等以上奖;
②作品入选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或在省级相关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
③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一等奖;
④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在国内B类及B类以下刊物上发表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
⑤在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中获前三名;
⑥其他经学校认定取得较突出成绩者。
申报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时,需附有关针对性证明材料。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级,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的认定为准。
2、 申请办法:
请申请研究创新奖学金的同学填写“浙江大学2006-2007学年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将打印表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只须符合X等奖第X条的证明材料)于9月18日中午12:00之前交至紫金港校区蓝田学园六舍203办公室,并发送电子表格发送至tanchao@zj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X级X专业X班X同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申请)。


理学院
2007.9.14

注:
1、表格下载http://10.10.10.25/scholarship/

2、其他外设奖学金申请条件及办法另行通知

3、综合测评德育等级、学业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将于近期在院网http://www.css.zju.edu.cn/上进行公示,请04、05、06级同学关注院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