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富的助学金”是由旅日侨胞傅在源先生捐资设立的。傅在源长期以来热心和支持教育事业,2007年,根据傅在源先生的意愿,与学校协商捐资设立了“浙江大学富的大学生奖助学基金”。本基金的宗旨是:支持、促进国内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发学生创新潜力,鼓励学生攀登科学高峰;资助品学兼优而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使其解除后顾之忧,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一、申请条件
1、浙江大学2007级全日制在校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努力进取,勤俭朴实,热心集体,成绩优秀;
3、品学兼优而家庭因病、残、祸、灾等致经济特别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于11月23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富的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见附件);
2、学院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于11月25日前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
3、学工部审核材料,名单报送浙江大学富的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对申请同学进行评审后,获奖名单在每年12月报傅在源先生及富的大学生助学基金备案。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分配竺可桢、信息、机能学院各5名,其他学院各3名。
四、项目管理
助学金一般连续资助,直至毕业,并逐年审核。凡行为不端者,放松学习、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终止助学;经济改善者退出助学。空出名额由符合条件者替补。
助学金获得者组成项目化自我管理和服务团队,组织参加公益服务和实践活动。由学工部和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指导。
理学院学工部
2007年11月20
20071120112110_浙江大学富的助学金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