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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举办浙江大学第十届校园文学大奖赛的通知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8-01-03 浏览次数: 10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纪念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倡导校园先进文化,繁荣校园文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大学第十届校园文学大奖赛。大赛由浙江大学教务处、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与浙江大学人文学院联合主办,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团委、浙江大学学生文学联合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形式:

本次大赛分小说(含小小说)、散文、诗歌和文学评论四个组,以“纪念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主题进行创作。要求作品从文字角度深刻反映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内容健康向上,力求深刻鲜明,体现校园特点和学生特色。大赛在紫金港校区设立分赛区,分赛区另设组织奖若干,授予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的学院、学园、社团等单位。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的参赛对象为浙江大学全体在校学生(本、硕、博均不限)。

三、评委会组成:

叶文玲:著名作家,浙江省作家协会名誉主席

吴秀明:著名评论家,国家级名师,浙江大学中文系主任、博导、教授

张德强:著名诗人,浙江省作协诗歌创委会主任

莫小米:著名作家,《杭州日报》文学版编辑

四、征文及评奖时间:

1、征文时间:2008年1月至2008年4月30日

2、评奖时间:2008年5月,经评委会评审后公布结果

五、参赛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加比赛

六、投稿方式:

参赛选手可任选下面一种方式投稿,为确保稿件不丢失,请尽量使用电子稿件参赛。

1、电子稿件上交邮箱:zdwl@st.zju.edu.cn

2、参赛作品上交地点: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团委办公室(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行政楼208室)

3、参赛作品邮寄地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人文学院团委办公室,邮编310028。

4、紫金港校区参赛同学的非电子稿件,请送交或邮寄至蓝田学园六舍210人文学院团委办公室,邮编310058。

七、来稿形式:

1、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所有参赛作品将隐名交至评委会评审,来稿务必如实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电子投稿请将作品和参赛登记表在同一邮件中发送。非电子投稿请将参赛登记表单独打印,附于作品后,作品中请勿署名。

2、电子稿件将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打印送评,非电子稿件请用方格纸誊写或打印。

八、稿件要求:

来稿要求从未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严禁抄袭或请人代写,除小说外来稿字数不限,小说字数原则上不超过5万。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6名,三等奖32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另在紫金港校区分赛区设立组织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汇集出刊。

十、注意事项: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者请自留底稿,参赛稿件一律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