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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第二届“本科教学优秀奖”申请的通知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8-03-27 浏览次数: 92

理学院在2006年设立了首届“本科教学优秀奖”,产生了三位获奖教师,每人奖励现金五千元,并在2007年春理学院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颁奖,反响较大,对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现经院务会讨论决定,近期将进行理学院第二届“本科教学优秀奖”的申报工作,基本方案如下:

1、设立一等奖与二等奖若干名,宁缺忽滥,获奖教师同时获荣誉证书及现金奖励,其中一等奖五千元,二等奖二千元。

2、条件:前三年教学考核均优良、没有教学事故、每年都给本科生开课并且平均每学期(即春夏学期或秋冬学期)给本科生开课至少一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i) 优秀率不低于50%,(ii) 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所在系本科教学平均工作量的150%。优先考虑一直从事量大面广的基础课教学、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

3、获奖教师要配合学院上教学观摩课并指导新教师。

4、要申请的教师需填写“理学院本科教学优秀奖申请书”,系科也可直接推荐(需填写系科推荐意见)。在4月20日前将表格交院本科教学科,汇总后经院本科教学例会初选并提交院教学委员会研究决定获奖人选。

5、已获得此奖的教师三年后可再次申请。

                          理学院
                        2008.3.27
附件:

20080327172643_理学院本科教学优秀奖申请书.doc

20080327173344_理学院关于设立 “本科教学优秀奖”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