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和高效运转,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更好地为学校教学和科研提供支撑服务,现决定启用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经费,对部分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进行补贴。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如出现故障,理应及时付诸维修。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应督促、支持本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机组及时修复故障、保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运转状态。
二、学校大型仪器管理系统(http://equip.zju.edu.cn:8086/zjueq)中符合以下条件的仪器设备的机组可以申请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经费:
1.单价40万元及以上;
2.在大型仪器网络管理系统中仪器设备的基本信息完整,及时录入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且在使用记录中表明利用率较高;
3.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后及时得到维修,保持较高的利用率并对所在单位(研究所以上)之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三、符合上述要求的仪器设备机组填写“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补贴申请表”,连同维修发票复印件和维修协议复印件一起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经审核后,对有关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维修金额的20%-60%(视仪器设备绩效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万元。
五、维修补贴申请今年分两次受理,申请提交截止日期分别为2008年9月10日和2008年12月30日。联系人:杨卫光;联系电话:87951371;电子邮址:ywg@zj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08-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