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理学院暑期就业工作安排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8-07-03 浏览次数: 360

        结合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时间安排,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理学院暑期就业工作相关事项:

一、时间安排:

71415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721(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两个时间段接收7月已签约同学的协议。数学、物理、化学、地科系同学请直接到玉泉校区教11-426盖章,心理系同学先跟来水木老师联系签字后到教11-426盖章。

725728-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请7月签约的同学到教11-426领取报到证。

825前:请721以后,825以前签约的同学在825前递交三方协议。这之后交协议的同学,学校视为未就业,报道证一般开回原籍所在地,需要做改派。

829以后:所有未拿到报道证的同学到各系总支副书记办公室领取报道证。

二、其他就业相关事项:

1、改派:

毕业生在本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县)调整就业去向的,由本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般是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调整手续;跨市调整就业去向的,由两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地点在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浙江教育大厦,杭州市文晖路321号),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71-880086358800863688008632

请根据自己的情况直接联系这几个部门,改派程序不需要经过学校。

2毕业生协议书遗失: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空白协议书遗失,需要提交补发新的协议书的书面申请,学院分管书记签字同意,并在学校就业网站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无用人单位提出异议的,一个月后可来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新的协议书。
        
若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但就业协议书遗失者,需要出示单位书面证明,并提交补发新的协议书的书面申请,经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确认后,发放新的协议书。         
     
由于毕业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保留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的权力。

      其他更多就业事项,请点击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具体地址:http://www.career.zju.edu.cn/cs/Modules/News/ShowNews.aspx?NewsID=2328#12

3、户口迁移证问题:

请直接咨询保卫处87932809

4. 党组织关系接转:

         由于延期就业等原因没有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的同学,在721(下午2:304:30),252829号(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教11-426进行转接。转接前请问好组织关系抬头(能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