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关于理学院2008年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8-09-05 浏览次数: 2829次

 

一、 9月16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接受工作

申报时间:9月10-16日

地    点:各系办公室

有关申报事项详见 “关于2008年理学院高级职称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 9月19日前,学院人事科进行材料审核工作

1.学院人事科负责协调各系人事秘书、科研秘书、研究生秘书和教学秘书工作,根据申报人本人提供的原始材料分别做好相应录入信息的审核确认,人事秘书还应对照学校、学院规定的晋升教师、实验系列正副高职的任职条件,核实并分别填写好教师、实验系列正副高职条件表和资格审查花名册,同时将申报人员的主要业绩表和条件表在所在系范围内张榜公布。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院人事科反映以便尽快修改(注:今年核对个人业绩时,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的统计按浙大发人(2006)47号文件附件14执行,论著统计按浙大发人(2008)39号文件执行;论文统计第一、通讯作者篇数,2005年9月底以前投稿的论文统计第一、二作者,其中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篇数减半计算)。对新进教学科研人员和校外人员应聘我校教师和科研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应先向人事处师资办公室(Email:xuxzhong@zju.edu.cn)申请登录号和登录密码后直接进入聘任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9月17日前各系将今年申报职称人员提供的原始证明材料,填写好的教师、科研、实验系列、科研辅助系列正副高职条件表和资格审查花名册(校外应聘教师和科研系列高职人员,以及申报实验系列、科研辅助系列高职人员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学院人事科复核;对于第二、三次申报教师和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本人的申请报告,系、所学科推荐、并提供上次申报以后新的研究成果;需专家保荐的应提供专家保荐书(浙大发人(2005)41号)。同时上报各学科境内同行专家信息库(书面和excel电子版均要)和境外同行专家信息库(书面和word电子版均要)。

3.学院人事科完成核准工作后,申报人员还应进入“聘任系统”进行业绩材料等信息的确认。

三、 9月28日前,完成晋升高职的初选工作

1.9月22-24日由各系组织申请人作述职报告(确定述职报告会时间后请通知院人事科,以便安排院领导参加并准备有关材料),并在副高职以上或正高职人员中对申请人进行民意测试投票。民意投票结果不公布,作为初选送审和学院评委评聘的参考。应聘教授的教师应在一级学科全体教授范围内作述职报告,重点介绍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贡献的突出成就,对学院发展、学科及学术梯队建设所作的贡献以及受聘后的工作目标、打算。

2.9月21日前,各系根据学校的要求上报各学科境内同行专家信息库(书面和excel电子版均要)和境外同行专家信息库(书面和word电子版均要)。

3.9月27日前学院评委会讨论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四、 10月12日前,学院完成高职初选人员的材料送审工作

1.初选人员确定后,应在10月8日前向系人事秘书提交送审材料,详见“关于2007年理学院晋升高级职称送审材料的通知”(附件2)。

2.10月6日前,学院上网公示初选人员业绩和审核结果。各系人事秘书10月8日前将初选人员的送审材料交院人事科,院人事科在10月10日前将正高职送审材料交校师资科,同时完成副高职送审材料的寄送工作。

五、 10月22日前,学校对学院高职初选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

六、 10月30日前,学院应做好晋升中初级职务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并上报人事处核准

七、 10月30日前,师资办整理并输入正高职人员的专家评审返回意见和专家推荐意见,进一步与各学院(单位)沟通高级职务岗位需求情况

八、 11月上旬,学校职称领导小组确定并下达学院晋升高职的推荐名额以及学部差额评审名额

九、 11月20日前,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学校人事处将学院评审通过的晋升教授、研究员人员的业绩材料统一上网公示,晋升副高职人员业绩材料由院人事科汇总在院网上公示。申请人如有申述,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学院作出书面处理意见后报学校仲裁异议小组,也可以直接向人事处或学校仲裁异议小组提出申述。申述期限应在学院公布评审结果后的一周内,超出时限以及学部评审后不再受理。

十、 12月上旬前,学部评委会评审结束

 

理学院

2008年9月5日

 

附件1:关于2008年理学院高级职称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2007年理学院晋升高级职称送审材料的通知

附件3:个人申报的相关表格下载

附件4:个人材料送审的相关表格下载

附件5:各系职称评聘工作的相关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