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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08年中、初级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8-10-20 浏览次数: 2274

一、     中级职称确定及转评:

评审范围:符合规定任职年限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

二、     初级职称确定(晋升)、中级职称晋升:

评审范围:符合任职条件和任职年限的教职工(申报图书资料系列到图书馆、教学管理到人事部师资办、师政系列到学工部)。

三、     操作程序:

1、申报人应根据浙大发人(20064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携带有关考试的合格证书(同时附复印件)及业绩材料(论文必须原件;科研项目交批准书复印件;获奖附证书和复印件);到各系办公室申报。时间:1021~24日。

2、各系人事秘书负责填写有关申报表,并在1027前将申请材料报学院人事科。确定中级、初级职称者资格审查通过填写相应表格;晋升中级职称由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通过者填写相应表格,后报人事部师资办。

理学院

2008.10.20

附件1:浙江大学晋升中级申报表

附件2:浙江大学确定中级申报表

附件3:浙江大学确定(晋升)初级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