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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党员、教职工2008-2009学年秋冬学期理论学习计划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8-10-29 浏览次数: 8936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现就2008-2009学年秋冬学期党员、教职工形势与政策学习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院、系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等工作实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与形势政策教育要从实际出发,联系学校、学院、部门、单位的改革发展实际,把理论学习教育与研究讨论学校发展结合起来,与研究、部署、检查、总结本学院、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专业业务交流结合起来。努力创新学习形式和方法,力求提高学习实效。

二、             学习专题

(一)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巩固学习成效,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20083月以来,浙江大学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单位之一,在中央试点办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2008919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在中央党校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必须深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工作,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摆在突出位置。各系、所党组织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和有关学习材料,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巩固学习成效,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要在近期组织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及时向学院报送学习信息。

学习资料:

1、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摘要)。

2、改革创新破难题  科学发展创一流

——浙江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3、浙江大学理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总结

(二)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2008109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将在北京召开。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回良玉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来自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变化和自然界的严峻挑战,奋勇夺取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斗争重大胜利,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圆满完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社会安定团结大局得到巩固和发展。学院各单位要及时组织专题学习会,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上报学习信息。

学习资料: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三)以学习领会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大会精神为契机,继续推进学校改革开放各项事业。20081218,中共中央、国务院将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改革开发30周年纪念大会,胡锦涛总书记将发表重要讲话。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伟大序幕,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个光辉的标志,它的伟大意义和深远影响,随着实践的发展正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并将贯穿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部进程。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新浙江大学成立10周年。宣传部等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好有关宣传任务,学院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大会召开的相关情况,及时组织收看学习,上报学习信息。

(四)广泛深入地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制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和谐浙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各单位要按照《浙江大学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提出的要求,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依法管理,全面提升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学习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三、             学习组织与安排

1.    各系党总支要在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系级党政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要结合本系,本单位的实际,指定具体的学习计划,通过学习,切实提高党政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运用马列主义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系级党政班子的学习采用自学、集中研讨等形式,原则上每个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和研讨。

2.    各系党总支按照本计划中的学习专题,指定各支部,党员的具体学习计划,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交流与讨论,要结合所、室实际,有准对性的开展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信息及时上报学院党政办。

3.    教职工形势与政策学习可采取分层次组织实施。可由系级党总支集中组织报告会,可由各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以及由研究所、室、组织学习交流与讨论。

4.    党员和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一般每两到三周安排一次,学习时间一般为周五下午。

5.    校党委宣传部定期编辑学习资料,并在宣传部工作主页上公布,供各单位学习时参考。学院网页《理论学习专栏》上也将公布学习资料可供各单位下载参考。

 

                                          理学院党委

                                               200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