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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和生慎德助学金评定办法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08-10-29 浏览次数: 333

 

理学院名额:2。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将申请表《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推荐表》(学工部主页下载、一式两份)1113日之前交到紫金港校区蓝田203办公室)

理学院

姚先正(07)4,和生慎德2

海西1,唐仲英8,新鸿基11,申茂林1,,富的5,姚先正5,熊余文琴10,浚生二等4

为帮助国内在读本科学生中的特困生,避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香港“和生慎德教育基金”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和生慎德助学金”。现将2008-2009学年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并由于未获其它资助而不能或不足以供给该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学生本人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学习勤奋努力,同学关系良好,身体健康。

3、学习成绩要求优良或中等以上。

4、愿意加入爱心奉献团队,并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和实践活动。

二、资助金额、名额和资助方法:

1、“和生慎德学生助学金”每学年资助57名学生。其中一等25名,每人4000元。二等32人,每人3000元。本学年请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推荐5,光华法学院推荐2、公共管理学院推荐2,管理学院推荐5,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推荐4,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推荐2,教育学院推荐2理学院推荐2人,文学院推荐2,由评审会决定名单和等级。另外31人经考核连续获得资助。

2、获得“和生慎德助学金”资助的学生,经年度考核后,每年均可继续获得资助,直到本科毕业。受资助学生每年应提交一年学习情况总结,并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3、如发生学生停学、学习不努力、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家庭经济情况明显好转者,其助学金由学工部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协商作出调整。如发现有学生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助学金,或得到资助后挥霍浪费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其助学金也由学工部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协商作出调整。

三、评定程序

1、有关学院向学生告知助学金评定事项。

2、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并于1120前将学生填写的《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推荐表》(学工部主页下载、一式两份)报学工部。

3、学工部公示、审核名单,送教育发展基金会。

4、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将资助学生情况向基金会报送。

5、发放资助款;

6、学生给基金会写信确认收到资助及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要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真正发挥助学金的功能。

2、请关注学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额的总体平衡。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0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