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研究意识和能力;检验学生的工程设计、独立动手的实验能力;培养学生对过程工程原理(化工原理)类课程的应用能力,为学有所长的学生提供展示才能的舞台,学校决定举行浙江大学第三届大学生过程工程实验技能竞赛。现将竞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学务处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化工系、过程工程实验技能竞赛基地
二、参赛对象
凡是学过“过程工程原理(化工原理)甲、乙、丙”类课程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赛。
三、竞赛内容与规则
(1)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系专家组自行选拔,共选出45名学生进入决赛。决赛以小组(3人)形式参赛,欢迎学生跨院系组队参赛。
(2)决赛中,每个参赛队针对一个工程方面的问题,在15天内查阅资料,设计并提交具体流程和试验方案,在1天内现场试验,并测出相关实验数据。决赛所用材料、设备由承办方提供。在2天内提交书面报告,最后进行口头答辩。
(3)各参赛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竞赛活动,缺席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竞赛形式及时间安排
1、预赛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登陆过程工程实验技能实践基地网站
预赛由各系专家组自行选拔,共选出45名学生进入决赛。
2、决赛
决赛于4月2~4月30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方案设计阶段
时间:2009年4月2—
现场实验阶段
时间:
决赛论文提交阶段
参赛学生在现场实验结束后2天内将决赛论文提交承办单位。论文格式应符合工科学士学位论文标准。论文封面要求注明论文名称、参赛学生信息;用A4纸打印3份,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答辩阶段
时间:
五、评审规则及分值
根据提交的方案、现场动手能力、论文撰写水平、方案的创新性和合理性、口头答辩水平等几方面进行评审,总分为100分。
六、奖励
竞赛设特等奖(可空缺)一组(3人),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根据浙大本发[2008]25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浙大发本〔2008〕142号文件“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2008年12月修订)》的通知”精神进行奖励。
关于竞赛事宜请联系
本科生院学务处学业指导中心
二00九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