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阅学工部网页。符合条件的同学如需申请,请将申请表格文本稿于09年5月13日之前交至蓝田学园6-203。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预拨2009年春季学期中央级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资金的通知》(财教[2009]12号)有关精神,近期开展对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生临时伙食补助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及金额:
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和预算,将临时伙食补助评选名额下达到各学院(学园)(具体见附件),由学院(学园)按规定评选。每人补助200元。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学园)向学生进行宣传;
2、学生(学园)向学院提出申请;
3、学院(学园)审核,确定补助的学生名单。
4、学院(学园)填写《临时伙食补助名单备案表》(附件),于2009年5月14日前以电子稿和文本稿两种形式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备案。 电子邮箱:zz@st.zju.edu.cn
5、学工部汇总审核后,公示三天。
6、学工部审批,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
党委学工部
2009年5月7日
注:因没有新成立各系的详细资料,名额分配仍以原学院困难生人数为依据,请各系自行协调。
表格:
浙江大学理学院2009年伙食补助申请表
|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
| 学 号 | | 政治面貌 | | 家庭人均 年收入 | 元 | ||||||||
| 学 院 | | 系 | | 专 业 | | ||||||||
| 年 级 | | 班 | | 在校联系电话 | | ||||||||
| 学生陈述申请理由 |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 ||||||||||||
| 班主任或班级意见 | 班主任(班长)签名: | ||||||||||||
| 备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