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月28日前各申报新增硕导的教师将申报材料及电子表格交学科秘书
二、 3月10日前各学科学位委员会秘书把经学科学位委员会初审合格者材料报学部学位委员会秘书。交学部学位委员会秘书材料包括:
(1) 学科学位委员会讨论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会议纪要、汇总票及表决票
(2) 签有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意见的审批表(附电子版)
(3) 主要研究成果材料
(4) 学科硕导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1。增列硕导实施办法
2。增列硕导申请表
理学部
2010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