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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党委发[2010]1号 中共浙江大学理学部委员会 浙江大学理学部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理学部关于落实<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责任分工细则>的通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理学部办公网 发布时间:2010-03-24 浏览次数: 814

理学党委发20101

各党总支、各系:
经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理学部关于落实<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责任分工细则>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浙江大学理学部委员会
浙江大学理学部
2010年3月15日

 

 

浙江大学理学部关于落实《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责任分工细则>的通知》的实施细则
20101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责任分工细则>的通知》(党委发〔200862号)和《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党委发〔2009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部制改革,特制订理学部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细则。
一、加强反腐倡廉面上宣传教育。
学部每年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党员、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以学部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带动全体党员及师生员工的理论学习。
各系认真落实学校、学部有关学习计划,结合自身特色,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不断创新教育方法,增强教育效果。
二、强化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
学部要坚持每年一次党委书记的廉政党课制度,及时传达中央及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有关精神,开展各类集中学习与研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各系要将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纳入班子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党总支负责人每年要讲一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
学部每年组织部、系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专题教育。2010年将首先举行学部及各系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活动,举行审计有关专题报告,认真梳理容易引发的问题,加强违纪风险预警,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学部及各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以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建设为重点,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新任教师的上岗培训,加强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教职工中加大法纪规范和政策界限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
五、加强大学生诚信和廉洁教育。
各系进一步完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环节,组织经常性的学术道德教育和优良学风教育,深化大学生诚信和廉洁教育。进一步将诚信与廉洁教育纳入党员发展教育全过程,明确在发展前进行廉洁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制度。在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中开展廉洁教育,各系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每年针对毕业班作一次廉洁教育报告。
六、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学部和各系进一步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创建和完善文化景观,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坚持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教育的途径。
七、完善基层决策机制。
坚持和完善《理学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理学部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理学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学部督查工作机制,督促学部重大决策与规章制度的落实。
各系加快制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系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系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系财务管理制度》等,推进基层民主、科学决策
八、健全党内民主制度。
学部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健全党员发表意见、表达诉求的渠道和机制,为党员参与学部、系科管理和党内事务提供有利条件。
九、完善收费管理制度。
学部和各系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制度,各单位提高认识,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明确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继续教育、进修生的招生等工作,需在严格遵守相关政策的同时,积极探索防控措施。
十、完善学术权力运行机制。
学部和各系要经常性开展坚持学术诚信、端正学术风气的相关主题报告。加快制订学部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各系学术(教授)委员会制度,整治学术不正之风,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落实教授治学原则。
学部和各系要加强对各种评审、评估、评选、评奖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廉洁评审,确保公平公正。
十一、完善部务公开制度。
进一步完善和推进部务公开,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完善部务公开实施办法。各系加快制订系务公开实施办法。
十二、加强民主监督。
建立健全学部督查工作制度。学部和各系坚持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学部内干部及时谈话制度,建立健全每半年一次的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学部每年将对各系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化建设等情况开展相应评选活动。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各系成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确定联络人上报学部党委,学部和各系要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典型,形成亮点。
 
 
 
主题词:反腐倡廉 惩防体系△ 责任分工 2008-2012年 通知
抄送:校纪委、党委办公室
浙江大学理学部党政办公室        201032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