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党委发〔2011〕8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浙江大学第十三次党代会拟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期间召开。为进一步做好校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党委发〔2011〕81号)要求,经学部党委研究决定,将于 按照选举要求,党员代表到会人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希望各系党总支做好代表到会工作。 附件1. 理学部出席浙江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2. 理学部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共浙江大学理学部委员会 附件1: 理学部出席浙江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的规定和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特制定理学部出席浙江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 代表名额 理学部出席本次校党代会的正式代表名额为16名。 二、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党代会的代表必须是正式组织关系在学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工作积极,表率作用突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思想作风好,受到群众拥护;党性原则强,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能如实反映所在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三、 代表的产生 校党代会代表经学部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1. 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正式党员意见以及学部党委会议讨论结果,确定20名候选人名单。 2. 学校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后,学部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16名代表。 进行选举时,党员代表到会人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人人数如超过代表分配名额时,从高票到低票,取足应选名额。若遇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附件2: 理学部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数学系 王金伟 计鸿德 卢兴江 刘 刚 朱建新 应文隆 张 希 张帼奋 李 松 李胜宏 汪国昭 苏德矿 陈赠思 单 丹 周 霞 林正炎 姚 晨 徐林荣 谈之奕 贾厚玉 黄正达 管志成 物理系 方本民 方李芝 王立刚 王亚南 刘化斌 朱 萍 朱 蕾 阮晓声 应和平 李海洋 沈 影 陈水桥 陈 星 陈洪山 赵隆韶 赵道木 徐明泽 袁辉球 钱云贵 曹巧文 盛正卯 潘正权 化学系 马晓微 方卫民 方文军 毛建新 王彦广 王 琦 吕 博 何巧红 余明新 吴 起 李 宁 李浩然 沈德洪 陈 平 陈伟国 陈林根 陈 航 陈 敏 林贤福 郑 豪 姚 加 胡瑞琳 徐方曦 聂仁峰 曹发和 董 彦 楼 辉 雷 鸣 蔡吉清 潘远江 地科系 田荣湘 田 钢 戎秋涛 朱大援 何光玉 吴德秀 李 睿 杨树锋 沈忠悦 沈晓华 陈宁华 陈汉林 郑美云 金平斌 闻继威 徐 聪 翟国庆 心理系 马剑虹 水仁德 刘爱伦 何贵兵 吴明证 吴晓颖 吴谅谅 李晓倩 来水木 沈模卫 郑全全 金卫华 钟建安 聂爱情 机关及华家池直属党支部 许小洲 吴 剑 张 云 沈瑞敏 俞忠伟 郭晓晖 盛亚东 主题词:党员 代表大会 通知 抄送:党委组织部 浙江大学理学部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