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部发〔2013〕5号
经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理学丛书>出版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理学部 二Ο 《浙江大学理学丛书》出版章程 为进一步反映浙大理科的教学、科研水平,更好地发挥理科作为基础学科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理学文化品牌,理学部决定组织编写出版一套有较高水平、较大影响的《浙江大学理学丛书》(以下简称“丛书”)。为规范丛书的征稿、评审、出版等操作环节,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丛书名称。丛书名称为“浙江大学理学丛书”,涵盖数学、物理、化学、地球科学、心理学、力学、生物科学等学科。 第二条 出版规划。丛书主要分为教材(含研究生教材)与专著两个系列,并适时出版科学普及读物系列。计划每年推出5—10种教材和专著。 第三条 出版宗旨。丛书旨在总结和展示浙大理学学科教学实践与教学改革的优秀成果,传播创新性研究成果,提升理学的教学、科研水平。 第四条 出版载体。以纸质出版为主,所有教材由浙大出版社等出版社开发配套数字出版物。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设立编委会。成立浙江大学理学丛书编审委员会,负责教材、专著的评审、遴选等事宜。委员会下设秘书组,负责日常事务。 相关学科成立丛书编辑委员会,负责本学科丛书的征集、初审和推荐工作。 第六条 编委会构成。浙江大学理学丛书编审委员会由在教学和科学研究中取得成就、在同行中具一定声望和较大影响的理学教师、出版社有关专家以及校外著名专家组成。其中每个学科聘请校内委员2-3名,聘请校外委员1-2名。秘书组由学部教学科及出版社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七条 编委会职责。编委会的职责为确定选题是否录用,决定是否资助以及资助出版的额度,提出对出版书稿的修改意见。 第三章 遴选原则 第八条 征稿方式。征稿方式分两种:1.参加遴选的教材和专著可以由作者向学科推荐小组自荐,也可由研究所、学系或同行知名专家直接推荐。无论是自荐或他荐,都必须详细陈述理由。丛书编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意见,决定是否送同行专家评审。2.对于各专业具有较强师资力量、已有较好教学积累的重要基础课程,或者有较系统研究成果的教师,丛书编审委员会和相关系所应主动约稿。 第九条 遴选办法。出版的教材或专著必须经至少两位同行专家评审;如有必要可组织小型研讨会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意见基础上,丛书编审委员会最终决定入选与否。 第四章 录用办法 第十条 录用范围。丛书收纳以浙江大学理学相关学科教师为主要作者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球科学、心理学、力学等学科的高水平教材和学术专著及高水准科学普及读物。 第十一条 录用条件。1.书稿的主要作者为理学学科教师。教材作者必须有数次自己主讲或参与讲授有关课程的经历;专著作者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 2.书稿的内容符合科学性,具有独创性,出版教材的原稿必须已经作为正式教材至少使用过2-3次,并经过反复修改。学术专著应能反映学科的前沿研究成果,有较大的学术价值。 3.文字表达简洁、通顺正确,著录格式规范,图表清晰、完整,专著要符合学术著作的出版规范。 第五章 资助与出版 第十二条 设置浙江大学理学丛书出版基金(细则另订),凡被选编入丛书的教材都能得到该基金的资助。相关学部和系作为重要教学成果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出版社资助办法。凡经丛书编审委员会推荐的专著在申请浙江大学出版社“高水平学术著作与教材出版基金”时给予优先考虑。凡经丛书编审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将由浙江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社免费出版,并奖励20000元人民币作为教材出版的启动经费,版税从优。 第十四条 丛书出版。本丛书由编审委员会推荐,原则上由浙江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丛书的专著和教材两个系列将统一开本、统一装帧,并分别编号。丛书标志置于封面的右上角。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2013年5月起实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丛书编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抄送:本科生院、工学部、农业生命环境学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浙江大学理学部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