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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部关于宋超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公示

来源:理学部 发布时间:2021-09-07 浏览次数: 247

各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及《理学部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及确认工作实施办法》(理学部发〔20203号),经教师申请,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物理学系宋超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97日至202191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员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理学部办公室提出。

 

  点:玉泉校区教11-422

  话:87952050

  箱:lxybk@zju.edu.cn

联系人:张云


  理学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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